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家电下乡工作,财政部、中宣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保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决定,自2009年6月5日至7月5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宣传月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辐射到全国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让各级干部、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准确把握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宣传月活动包括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二是《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补贴程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价格监管等。三是各地区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四是回应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阐明政策。五是及时发现并分析典型事例,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现实意义。
据悉,此次宣传月活动由财政部、中宣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保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共同组织,并在各自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统筹和协调工作由财政部承担。(未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