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电加工机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4个省、直辖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2%。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家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将继续对电加工机床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电加工机床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电加工机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详见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