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大背景下,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快速变化,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再次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我国广大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面临着严峻考验。此时,借鉴美、英、日等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显得更为重要。
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
(一)设立专门机构。外国政府大多成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或金融机构,研究中小企业问题,执行中小企业法律和政策,专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咨询服务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构建信用担保体系。担保难是制约各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建立、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是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使用率最高且效果最佳的一种金融制度。发达国家担保机构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准政府机构或政府出资成立的社团法人等非营利性机构;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商业银行、民间机构和个人等出资成立的营利性的股份公司和私营企业。另外,美国、日本等多数国家都有固定的财政拨款来补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政府每年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数额和上年赔付情况进行预算拨款。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国家的信用担保机构并不承担全部的贷款风险,为了分散和规避风险,一是实行比例担保,即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按贷款规模和期限进行一定比例的担保,在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之间分散风险;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常建立再担保机构,以政府财力作为最后保证,或采用抵押和反担保等措施。
(三)建立投资基金。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需要的资金不一样,针对不同企业的情况,许多国家设立了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投资基金。英国政府考虑地区因素和企业发展阶段性因素,成立了地区风险资本基金、高科技基金、SBS商业孵化基金、早期成长基金和凤凰基金等。
(四)提供财政补贴。从各国的比较来看,财政补贴以法国最全最好。法国财政补贴的主要做法是:中小企业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2-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三年内新增6名员工以上的中小企业,每名新增加员工由地方部门补贴1.2-1.5万法郎;对三年内增加30人以上的服务行业,每增加一个员工由地方部门补贴1-2万法郎;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其投资的25%;对雇佣青年和单身妇女的中小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补贴;对节能企业,每节约1吨石油补贴400法郎。
(五)资本市场融资。中小企业由于受企业形态、组织规模、股东人数、资本金规模等各种条件约束,其股票难以到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场上与众多的大企业竞争。在常规的股票市场之外设立独立的二板(高科技板)股票市场,是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开辟的一个重要渠道。二板市场的上市条件较之于主板市场要低,非常有利于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上市。二板市场的建立为当地新兴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组建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建立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息、长期贷款等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的组织模式,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状况确定。一种是采用政策形式,类似于我国政策性银行,由国家全额出资组建,不以盈利为目的,这种模式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实行;另一种是股份制形式,实行商业化经营,国家给予特殊政策扶持,这种模式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开展。
(二)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一是建立中央和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地方担保机构为主。中央政府对全国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方法,重点对不发达地区或特殊项目的中小企业实行担保,并且对不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担保进行再担保。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创业期的中小企业或者暂时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实行担保,为民间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提供必要的再担保,促进民间担保机构的发展。二是建立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改变贷款银行只获取利益不承担风险的现状,在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之间合理分担风险。参照国际做法,担保机构可承担80%的风险,银行可承担20%的风险。三是建立担保机构资金损失补偿机制。对于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以担保为主业的营利性担保机构,建议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按合理比例对其代偿损失给予补偿;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则由国家承担全部损失。四是抓紧出台促进担保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等。
(三)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结合实际,考虑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阶段和规模差别,可设立各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一是设立地区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东西部的中小企业提供不同的金融支持。二是设立中小企业发展阶段基金,支持高科技企业、起步阶段中小企业以及快速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发展。三是设立针对不同人群的创业基金,扶持大学生、农民工、妇女、少数民族等人群创办中小企业。
(四)提供财政资金援助。一是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财政贴息。对国家确定重点扶持的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其贷款由国家财政进行贴息,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二是对中小企业贷款实行低利率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财务负担。三是对中小企业贷款期限适当延长,可根据其发展状况和所处经济环境,给予合理展期。四是对吸收就业人员较多的中小企业,可考虑给予财政补贴和奖励。五是对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和项目,从土地、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给予扶持。
(五)尽快开设创业板。尽快启动我国资本市场的二板市场即“创业板”,使高科技企业和其他新兴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创业板”市场的启动和完善,有助于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尽快收回投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促进风险投资者和民营资本发现更多的中小企业投资机会,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