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使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第一是要创新经营理念,我在参与合作社培训辅导工作中,与许多合作社理事长、骨干人员讨论合作社发展时,觉得树立品牌观念、合作观念、循环农业、生态观念等这些理念对合作社发展都有些帮助。二是要认真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当前最重要的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精神,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建议从实际出发,着力抓住八个主要工作环节:第一,规范合作社工商登记。第二,坚持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保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目前,不少已经工商登记的专业合作社,在治理结构、运作机制等方面还不符合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合作社应当遵循的五条原则,有些是“公司+农户”在合作社中内生化:有不少股权结构很不合理,产权关系不清晰,合作社受公司成员控制,民主管理也没有体现,理事会、监事会不健全,或者是摆设。有些学者把它称为是“翻牌合作社”、带“红帽子”的合作社,这关系到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问题,是当前依法规范中要解决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第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最主要是民主管理制度、股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产品交易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第四,运作机制的规范化建设。最主要收益分配制度。第五,在组织指导工作方法上,注重分类型、分阶段推进。第六,加强服务功能建设,提升经营服务能力。当前,专业合作社重点要增强加工与营销环节服务功能,使农户更多地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利润。通过增强服务功能建设。使合作社发挥“六个载体”的作用。即科技推广的载体、品牌推介的载体、信息服务的载体、产品市场营销的载体、项目实施的载体、农业保险的载体。第七,在组织指导工作方法上,注重分类型、分阶段推进。第八,探索建立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评估考核机制。
另外,建议政府层面有效的“指导、扶持,服务”职能应尽快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进行组织引导。解决好各级干部的认识问题,把此项工作放到重要的工作日程。建议从扶持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适当调整政府职能,使“指导、扶持、服务”职能尽快落实到位。现在有的一个县还涌现出两三百个、三四百个专业合作社,具体的组织指导、辅导工作量是很大的,怎么具体落实?已是紧迫需要解决的问题。最近北京市有些区县已在调整建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的专门机构,有很好效果,值得重视。二是做好试点示范和考评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实行分类辅导,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北京市农委组织了一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参加的“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家指导组”,深入各区县对试点单位和农民合作组织进行具体辅导,这个做法各地可以借鉴。三是建议尽快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按照《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研究完善和认真落实对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财政、税收、信贷、保险、教育培训以及合作社用地、用电、用水、运输车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规范,发展壮大,向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