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日前通报全国1-5月份发生煤矿水害事故,据统计,1-5月份,全国煤矿共发生水害事故16起、死亡60人,同比起数持平、少死亡7人。其中较大事故6起、死亡27人,同比增加1起、少死亡2人;重大事故2起、死亡25人,同比起数持平、少死亡2人。两起重大透水事故分别为: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一非法煤矿“3·21”老空透水事故,死亡13人;黑龙江省鸡西市天源煤炭公司金利煤矿(乡镇煤矿)“4·4”老空透水事故,死亡12人。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了3起淹井事故:1月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九龙矿发生陷落柱突水,矿井被淹;3月25日,中煤能源集团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三号井工矿发生老空透水事故,矿井局部被淹;4月18日,国投新集能源股份公司板集煤矿(基建)井筒发生突水涌砂事故,矿井被淹,当班入井622人,其中621人安全升井、1人死亡。
通报指出,煤矿防治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水害应急预案不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存在漏洞。
通报指出,为切实加强雨季煤矿防治水工作,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煤矿企业全面组织开展一次防治水专项督查,要切实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要加强“雨季”三防工作、水害应急救援和职工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相关监管部门还要加强防治水监管监察工作力度。 (安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