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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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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督导情况


  本报讯  卫生部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活动分为医院自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及卫生部督导三个阶段。为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卫生部于4月17日-26日组织专家对16个省、直辖市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

  此次督导涵盖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急诊、麻醉、重症监护室(ICU)、医院感染管理、血液净化、血液安全等7个方面,是近年来卫生部第一次针对医疗安全的专项检查,并首次将县级医院纳入实地检查范围,共抽查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等16个省、直辖市的省级三级医院、设区的市级医院和县医院;血液安全主要抽查采供血能力相对较弱的边远地区医疗机构血库(输血科)。

  督导还发现了一些问题,各地医疗安全工作开展不平衡,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医疗安全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医疗机构满足于医疗纠纷的解决,缺少针对医疗安全事件和医疗差错原因的总结分析和具体整改措施。部分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由于客观条件和历史原因,县医院在医疗安全管理、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等方面与省、市级医院相比差距较明显,亟待改进。(安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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