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权威的标准化组织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代表, ISO中主要对应农业机械相关标准的是ISO/TC23, 即国际标准化组织农林拖拉机和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23中包含有若干个分技术委员会(SC):SC2是关于农业拖拉机测试规程(OECD)的分技术委员会,SC3是关于农业机械安全标准的分技术委员会,SC4是关于农业拖拉机的分技术委员会,SC7是关于收获设备的分技术委员会,SC14是关于符号和操作者手册的分技术委员会,SC19是关于农业电子器件(ISOBUS) 的分技术委员会。
总体来说,农业机械的相关ISO国际标准,特点是综合、基础及通用性,并且非常注意在各个相关方面强调突出安全,并且设立了ISO/TC23/SC3这一专门负责制定、修订农业机械安全标准的分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相关的ISO国际标准包括:农机性能表现方面的标准,如HVAC(热、 通风、空调)、电磁兼容、全身振动、噪声测量等;农用拖拉机性能表现方面的标准,如建议设计功率、节约燃油、作业性能等,及农用拖拉机安全保护结构,如农用拖拉机滚翻保护结构(ROPS)和落物保护结构(FOPS),包括安全带和拉力测试等。
在我国,农业机械标准的对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是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1 和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0。近几年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加大了结合我国实际国情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并更加突出强调产品安全,负责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保证农业机械安全和性能表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GB 10396-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标准;GB 10395“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系列标准;GB 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系列标准;GB 18447-2008“拖拉机 安全要求” 系列标准等。其中,GB 10395、GB 10396等一系列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是根据ISO/TC 23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ISO 4254系列及其它一些安全方面的标准所制定的。
我国的农业机械产品认证,经历了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目前已基本确立了以强制性产品认证为主导,以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为补充的农机认证管理制度框架。1997年12月,农业部批准成立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管委会暨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标志着我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正式实施。2002年,背负式植保机械被纳入首批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随后2006年,农业机械产品3C认证扩项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部分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和所有植保机械都被纳入国家强制性认证制度管理范围。截至今年4月底,3C认证获证农机企业达到315家,有效的3C认证证书达478张,加强了我国农业机械的相关安全和质量监督保障工作。
为避免各国重复进行标准制定工作,国际标准化组织希望在更多的地区推广全球一致化发展,以有效克服语言障碍,实现全球产品标准法规及认证差异的最小化,促进全球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更快发展。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