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工作已全面实施,但从部分信用社实施运行的实际情况看,此项工作推行的还不十分理想。究其原因除了农村信用社贷户多、金额小,信息缺失等客观因素外,主观上还存在着业务人员认识不到位、学习不努力等诸多障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工作的快速进展。
从现实效果的角度出发,农村信用社要在五级分类工作中取得实效首先要对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再培训。贷款五级分类培训是搞好分类的基础和前提。在培训工作上既要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又要加强高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负责人的培训;既要增加培训频率,扩大培训人数,又要注重培训效果、克服培训走形式、走过程;既要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又要强化案例分析能力,要通过培训使农信社进一步明确贷款五级分类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了解分类方法和要求,有力推动分类工作进展。
其次,要逐级建立五级分类工作责任制,跟踪进行督促考核。农村信用社系统应从上到下逐级建立五级分类工作责任制,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就五级分类的组织落实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纳入信用社各级领导绩效考核中。监管部门要对农村信用社五级分类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的督促监督。虽然农村信用社初次实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宜粗不宜细, 不可能一步到位,达到分类准确、规范运行,但对于领导不重视,不参与深入,组织实施不努力、不认真,得过且过,管理松弛的要严格进行考核和处罚。通过抓责任落实、抓绩效考核,从而引起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思想上的真正高度重视,组织实施上的确实认真履行,消除拖延应付的行为,推动分类工作较快进步提高。
再次,要把信贷资产的分类工作与日常贷款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动态贷款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管理部门与贷款发放部门相互分离制约。按照“落实责任,动态调整、定期分析、科学考核”的要求逐步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要抓好贷款发放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加强贷后管理,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及时跟踪监测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还款能力,及早发现风险苗头,规避和防范信贷风险,对不良贷款要及时催收,保全诉讼时效,切实可行加强第一责任人的追究力度;搞好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以此为突破口,清收部分陈欠贷款,把握好新增贷款的投放质量,确保信贷资产质量的不断提高。
此外,要加强对贷款客户经营信息的分析和管理。信贷人员要随时监测、分析经办贷款的风险情况,认真收集与贷款有关信息,及时补充信贷档案,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向管理层及时提出调整形态发生变化的贷款类别建议。今后的工作中,在贷前调查时,要把借款人能否提供及时、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作为贷款的必要条件,并对借款人明确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对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要对其在贷款期内限期改善,对于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会计内部控制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合同约定,采取提前收贷、减少授信额度,拒绝提供新的贷款等措施进行信贷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