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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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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消费贷款“火”起来

□ 蔡继林

  因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延伸,受传导机制影响,中国2009年的经济发展状况比较严峻。为争取早日复苏,中央提出了“保8”的口号,并出台了“一揽子”刺激经济的方案。其中就包括,针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倾向,中央将更多期待的眼光投向了农村,投向了农民。“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和消费券的发放等相继推出,成立消费金融 公司也被提到了议事日程。这是大势所趋。结构失衡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现在是到了该矫正的时候了。

  作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出口、投资、消费具有不同的功能,但遗憾的是,在中国,消费一直是“短腿”。事实上,中国农村不是缺少消费需求,而是缺少主动消费的动机。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就需先“唤醒”农民的消费需求,而这需要消费性贷款先动起来。

  作为消费主体的农民要懂得享受。中国的农民是最朴实的,在辛勤耕耘的同时,崇尚节俭,注重储蓄,高储蓄率是中国的一大特色。随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有些观念也要与时俱进。如何正确处理好投资与消费、消费与积累的关系就显得很重要。消费不是浪费,适度的消费不仅可以改善生活,而且可以促进生产,推动内需。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应该更关注的是健康、快乐和和谐,而不是金钱的积累。

  作为与“三农”关系最密切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伺机而动。以前我们习惯于发放生产性贷款,支持农民和小企业扩大再生产。而对消费性贷款却采取了一种顺其自然的做法,消费性贷款往往隐藏在生产性贷款的背后。既没有一套规范的消费性贷款管理办法,也没有准确的消费性贷款统计口径,只是根据需求的不同,执行不同的贷款利率。可见,我们的消费性贷款的管理是相对滞后的。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深入,农村的消费市场将被逐步“激活”,农村消费性贷款将大有可为。

  作为市场监管者的地方政府要主动引导。既要在舆论上予以正面宣传,更要在政策层面上给予适当倾斜,让农村消费性贷款逐渐地“火”起来。如农民最关注的农民房问题,怎样规划,怎样流转,怎样抵押?又如被农民称之为“命根子”的土地,怎样公平分配,怎样有序流转,怎样实现规模经营等等。这当中涉及很多条条块块部门的限制,不突破,这些“死钱”就无法变成“活钱”,农村的资源要素就无法被有效的激活,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就成了一句空话。农村活,则经济活;农村稳,则社会稳。所以,作为地方政府,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前提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要用足用活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为农民谋福利,为农村谋发展。特别是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和安康工程,可考虑实行财政贴补,减免税费,转移支付等等,让农民得实惠,让农村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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