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是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是要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是要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安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