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各级政府、人民银行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对“三农”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一些贫困地区农民依旧面临着生产启动资金明显不足的问题,“贷款难”现象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据了解,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资金主要集中在加工、流通企业或个体商户手中,与农民群体致富的资金需求不相适应。某县统计,一季度农户贷款仅占增量贷款的10%左右,享受“贷款绿卡”、“信用一证通”、“惠农卡”的农户也不足40%,半数以上诚实守信的农民仍然“望贷兴叹”。
对广大农民来说,信贷支农政策就像是一场“及时雨”。但是,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却往往是“喊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有的发放关系贷款、人情贷款,或改变贷款用途“偷梁换柱”,真正需要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发展资金。据部分群众反映,支农贷款从申请到发放环节过多,准入条件严格,因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手续,很多农民被拒之门外。
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家果断采取减费、免税、补贴等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适时畅通再就业渠道,但农民扩大生产、打工农民返乡创业,仅靠财政等微薄的支农资金,实在是难以满足农民的创业资金需求。
对此,笔者认为信贷支农必须坚持“以农为本”,认真把关、“切块”管理,防止“农转非”现象。各金融机构应切实转变观念,以服务“三农”为己任,放宽贷款条件,减少报批环节。各地也可将支农贷款计划下拨到乡镇金融网点,由村组根据农户的需要确定投向、投量,通过农户联保、循环担保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体担保等形式,进行统一发放、统一监管和统一收回,以防止截留或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人民银行要随时掌握贷款的发放进度和分布情况,设置农户贷款月度调查表和贷款投向统计表,随时掌握支农贷款的下放进度。同时,建立健全支农贷款经济档案,完善责任目标考核机制,让支农贷款真正“惠及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