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苏联单方面撕毁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苏方的作法给中国建设事业造成重大困难。1960年,以钢铁产量为指标的工业化还在继续,饥荒开始蔓延。
从1958年大跃进后,因为把劳动保护诬蔑为“活命哲学”,以破除管、卡、压为名,对安全监察机构及有效的规章制度横加鞭笞,劳动保护工作又一次遭到严重破坏。
1961年,《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70条》)公布。《工业70条》根据当时实际情况,提出了整顿国营工业企业、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些指导原则。主要内容是:加强企业的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加强对企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严格企业的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规定职工工资和奖惩制度等。
1963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提出规定旨在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
规定要求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该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企业单位的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面,要求企业单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不要与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在安全生产教育方面,要求企业单位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对于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操作。
规定同时要求要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地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同时也规定了“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的有关内容。
同年,1963年,劳动部、卫生部、全总出台了《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一切在生产中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矽百分之十以上的粉尘的国营、公私合营厂矿企业和事业单位,指出在采掘矿石、岩石及其他凿岩工程中,必须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和加强通风等防尘技术措施.因缺乏水源,采取湿式凿岩措施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干式捕尘的措施。
1964年5月15日至6月1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农业规划和农村工作、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政治工作问题。毛泽东提出要下决心搞三线建设,首先把攀枝花钢铁基地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交通、煤、电建设起来。是年冬天,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正式和完整地向全国人民提出“四个现代化”的任务。 为了实现“四化”,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提出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毛泽东认为,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他们一无医,二无药。医疗卫生工作应该把主要人力、物力放在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普遍存在的病的预防和医疗上。之后,以赤脚医生为标识的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运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全面发动,文革的重点,是整党内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运动严重冲击了工矿企业。此后,武斗在全国各地蔓延,大批知青“上山下乡”,到1978年,全国共有2000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李彩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