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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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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表外科目 强化授信管理

□ 柴士高

  当前,农村信用社信用工程建设如火如荼进行,通过信用等级评定、贷款授信、发放贷款证、推行贷款上柜台,加大了贷款营销力度,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是,评级授信未纳入表外科目管理,从报表上看不出授信额度、 用信额度和未用信额度,不利于授信管理,难以形成制度化管理模式,定期监测评级授信总额度和期限构成。授信工作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极有可能造成超能力授信,超出信贷规模,如不加强管理,定期评估、分析、测算,有计划地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极有可能引发信用社支付风险和信用危机。

  为从根源上防范在信贷授信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笔者建议在表外设立“贷款授信”科目,分期初授信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期末授信余额核算。新增授信通过借方发生额反映、终止授信通过贷方发生额反映、期末授信余额为期末借方余额,并在分户账中明确授信期限,加强授信期限管理,以便于有计划地做好信贷投放,控制好资金头寸,避免出现支付风险,杜绝信用危机,保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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