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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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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监控设备涉嫌侵犯隐私吗?


  9月24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社会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如果需要安装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批准。

  这项规定显然是对大家人权的尊重和维护,可是说到这,我不禁想到现在煤矿企业很多都安装了监控设备,这算不算侵犯职工隐私呢?工作过程中时刻被监视的职工有没有感觉不妥和难受呢?

  对这个问题我跟一位煤矿职工聊过,他跟我说,当时矿上刚说要装监控设备的时候,乍一听觉得有点不舒服,毕竟时时刻刻被人盯着不是件舒服的事情,可是后来想了想,这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而且还能时时约束自己,工作效率也会提高,就觉得没什么了。可是当然也有其他的意见,一些职工觉得以前是有安监员监督,可是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会时时盯着你,可监控设备可是一直都在,会感觉自己在一直被监视挑错,反而会更紧张。

  煤矿监控设备无疑会给煤矿的安全管理带来便利,可是如何消除小部分职工对此的不满,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希望读者来信与我们讨论。

  (我们的投稿信箱是safetynews@126.com,期待您的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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