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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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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批煤化工项目 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举行发布会,介绍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严格审批煤化工行业项目管理,对于已经批尚未建的项目要求停建,今后三年要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甲醇等煤化工。

  对于有关“煤化工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熊必琳表示,煤化工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不同类型的煤化工应该区别对待。

  像焦炭、合成氨、电石、甲醇都属于传统的煤化工,已经进入成熟期,主要的产品都已经过剩了,而煤制油、烯烃、二甲醚、甲烷气这样的煤化工属于新兴产业,也就是现代煤化工,刚刚起步,处于示范阶段,对于已经过剩的,地方仍在上的这些项目,我们要遏制它,防止其盲目发展,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熊必琳表示,接下来国家将对出现的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办法,具体措施是:

  第一,按照现在国务院38号文件的要求,严格审批项目管理,已经批还没建的要停,今后三年要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甲醇等煤化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都不予核准。

  第二,强化管理,在38号文件里提出了比较细的相应项目规模和技术指标、装备指标和环保措施;

  第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利用市场机制,提高准入标准,同时也可以辅以一些差别电价措施、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加快淘汰达不到标准、市场经济能力差的落后产能。(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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