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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解决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党组书记、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

  “中国小额信贷发展有着巨大的空间和潜力,中央政策也非常重视小额信贷的发展,下一步应该在规范和推进小额信贷发展方面做些探讨,加大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解决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党组书记、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说。

  他介绍说,中央非常重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特别是去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小额信贷要向更高的层次发展,第一次提出了‘微型金融’的概念,并提出要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因此,中央对小额信贷发展的政策是明确的、态度是明朗的、支持也是坚决的。”

  焦瑾璞认为,我国小额信贷在发展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小额信贷行业发展的环境约束力比较强,要突破这些约束有四点应该引起关注。

  “首先应改变对小额贷款的认识,允许不同类型、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进行实验,并对小额信贷行业发展的方向有一个正确的引导以及激励措施。对于目前的小额信贷机构,应适当地解决它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他说,“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之后,资金是充足的,但是这些资金一方面去了大项目,另一方面大量地沉淀在金融体系,正是由于农村金融缺少‘毛细血管’,这些钱难以进入微小型企业和需要钱的农户手里。而小额贷款能让这些钱‘流入’基层,能够真正进入到农户、微小型企业。”

  焦瑾璞建议发挥地方政府在小额信贷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让地方政府对其进行监管,更有利于鼓励监管创新和多样化、有利于监管的竞争、有利于促进小额信贷的发展。

  由于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的客户,贷款需求额度小、笔数多,给从事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带来的成本也较高,焦瑾璞建议对小额信贷行业形成一套固定的优惠政策,他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还提出要在金融监管方面综合运用这样的政策,来支持微型金融小额信贷的发展。只有建立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等一套扶持政策,才可能建立小额信贷发展的长效机制。”

  最后,他表示应探讨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目前对小额信贷的争论较多,有认同的、有反对的、也有担心风险的,而我们对于小额信贷发展的监管文件也是不完善的。下一步我们应该探讨研究、解决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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