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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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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产生首批“绿色矿山”


  本报讯  2009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11月8日在山东烟台举行。据悉,为鼓励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污染,一些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走在前列的大型矿山,将有望成为我国首批“绿色矿山”。

  矿石开采会产生大量暂时没有价值的“废渣”,因此在许多矿山都能看见堆积如山的尾矿,不仅占用土地、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还可能产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目前我国矿山尾矿积存量高达200多亿吨,综合利用率却仅有8.3%,远远低于国外先进水平。如何减少污染,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循环利用尾矿资源、变废为宝,是“绿色矿山”考察的重要内容。

  据悉,“绿色矿山建设暂行办法”“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等相关文件目前已经制定。其中规定,“绿色矿山”的废水重复利用率要超过90%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对取得“绿色矿山”称号的企业,在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支持、矿山用地、矿业权获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姜琳  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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