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安徽记者 王勇 通讯员 孙承柱)11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就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作出部署。12日,安徽省社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立即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活动,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全省系统必须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快改革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其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快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新局面。
通知要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一定要具体化,不能一般化;一定要实效化,不能表面化。一是要强化工作重点,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二是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要及时汇报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尽快出台实施意见,落实相关政策。三是全力争取省政府出台贯彻意见。四是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不足。要针对薄弱环节出台具体举措,查漏补缺,强力攻坚,切实用活、用好、用足政策,促进供销合作社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五是要总结今年工作,谋划明年发展。六是要做好发展规划,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定规划、完善制度,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和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