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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在学习贯彻《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上指出
国务院四十号文件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报讯(记者 吴震 陈英华)日前,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的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指出,《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标志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为供销合作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就《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文件)的发布,陈锡文首先向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在不到15年时间里,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连续三次下发重要文件,这在其他行业和系统都是不多见的。1995年,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党中央国务院下发5号文件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为供销合作社规定了性质和任务;1999年,国务院为供销合作社下发了5号文件,主要是为了解决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历史包袱,以使全系统能够轻装上阵。实践证明,十多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不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经历了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过程,全系统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现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额上万亿元,盈利超百亿元,与十年前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下发了4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

  陈锡文在介绍了40号文件形成过程时指出,文件11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11月20日就正式发布,这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各个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十多年来改革发展所取得成就是充分肯定的;同时也表明他们对于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和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作用仍然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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