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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利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闯新路


  本报讯 (驻辽宁记者 任军)辽宁省灯塔市利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土地入股的形式组建合作社,将土地集中起来,实行机械化耕种,规模化经营。这种以土地入股组建合作社的方式在辽阳市尚属首例,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灯塔市大河南镇孟胡屯村有650户,2000口人,4900亩土地全部是水田。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2008年底,由李卫东、纪秋红、黄士清等31户农民发起,成立利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本村村民以每亩水田750元的价格入股,作为土地股;生产所需资金由社员量力投资,作为资金股。入股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耕种,用工优先雇用土地股社员,秋后第一次按土地股分红,保证每亩土地分得750元;剩余部分提取积累后,按资金股二次分红,以土地入股的社员还参与二次分红。到2009年春,全村共有81户980亩地入股。

  合作社购置了两台拖拉机、三套整地机、一组育秧机、三台插秧机、一台收割机。2009年,水稻生产实行全程机械化作业。年底算账,每亩毛收入1560元,扣除成本获利960元。去掉一次分红、提取积累后,剩余147元作为资金股分红。投入土地和投入资金的社员、合作社集体三方都有账算。 

  社员黄士羽说:“往年自己种地每亩收入也就七八百元,一年到头绑在地里啥也干不了。入社后,我家13.5亩地都由合作社种,擎拿分红,我到外地打工收入8000多,老伴在社里干活儿再挣几千,咱家的收入比过去强多了。”

  2009年底,又有一批村民入社,合作社社员达到180户,土地2000多亩。合作社统一划出500亩地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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