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0年9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打响杜绝冒名贷款的“攻坚战”

马文明

  冒名贷款具有隐蔽性强,风险集中度高的特点,它绕开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等信贷管理制度,使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流于形式,造成超越权限、跨区域、多头贷款等违规贷款更加隐敝。而且问题暴露后,给农信社信贷资金带来了较大的风险隐患。

  笔者试通过对冒名贷款的危害、存在形式和形成原因的分析,找出防范冒名贷款有效措施,促进农信社持续稳健发展。

  冒名贷款的成因

  冒名贷款具体有“冒名”和“借名”两种形式。“冒名”是在“合同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借名”是在“合同借款人”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冒名贷款按形成背景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种是实际借款人无恶意借名型。实际用款人在农信社无“熟人”,为了“又快又省”获取贷款,通过并以农信社“熟人”的名义申请贷款,这一部分人在银行没有信用积累,多属城乡弱势群体。

  第二种是实际借款人恶意借名骗贷型。“实际用款人”在金融系统有不良记录或在农信社原有贷款未到期,急需资金而借用他人名义到农信社申请贷款;或是辖区外实际用款人,为逃避审批,借辖区内他人名义获取贷款。

  第三种是内外勾结骗贷型。包括农信社客户经理自用、关系人他用,而以借名、冒名方式骗取贷款。其中,内外勾结骗贷型借冒名贷款最严重的表现形式是:农信社信贷人员违规引导借款人在自身条件达不到高额贷款要求时,以化整为零方式,借用多人的名义在农信社骗取贷款。也包括企业法人贷款到期,在农信社信贷人员的引导下,以企业股东的名义申请贷款,达到 “借东墙补西墙”维持企业信用和继续长期使用资金的双重目的。

  上述三种形式,尤其第三种情况,由于银行内部人参与使得这部分贷款隐蔽性更强,持续时间更长,积累风险更大,且只有在实际借款人资金链条断裂难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才会暴露,但此时实际用款人已经基本丧失偿还贷款能力,法律又难以追索其法律责任,随造成大量不良贷款产生。

  强化认识  根除诱因

  强化思想认识,就是从源头上铲除冒名贷款的滋生诱因。基层农信社要教育高管、员工牢固树立“冒名贷款就是偷盗”、“冒名贷款就是诈骗”、“吃回扣就是受贿”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高管、员工对金融法律法规、制度、流程学习和操守教育,培养高管、员工诚信、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修养,从源头上铲除冒名贷款的滋生诱因。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根据“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加快完善内控制度,积极实施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合同面签制度和双人办理保证贷款手续制度,一方面防止出现无关公民被不法分子冒名骗取农信社贷款,或借款人的信贷资金被他人冒领挪用,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防止客户经理行为失去监督,纯洁客户经理队伍;严格审贷分理制度,架起抵御冒名贷款的第二道防火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强化信贷人员行为排查和商业贿赂治理,重点建立强势的借冒名贷款追责和惩治机制,使相关人员不敢违规。

  建立档案  双方约束

  简单概述即:利用数码相机、营业室录像设备和身份核查系统,对个人类贷款的贷前调查、临柜借款人信息核实、合同签订三个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影像监控,确保贷款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根本上杜绝冒名贷款的产生。

  采集影像信息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借款人及配偶与调查人员在家庭或庭院门口的调查影像;借款人及调查人员在主要经营场所的调查影像;抵(质)押人、借款人、信贷人员在抵(质)押物所在地的调查影像;签订合同时,借款人与担保人到场面签影像。上述四组影像资料,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每份影像资料均要由借款人和农信社责任信贷员(客户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随借款合同严格入档管理。

  “两大工程”  解决难题

  “两大工程”即:信用工程创建和阳光信贷工程建设。

  信用工程创建,不仅是巩固和拓展客户资源。防范外部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搭建农民与农信社贷款业务的直通桥梁;“阳光信贷”工程建设,通过强化诚信观念普及和外部监督,将信贷业务置于阳光下,对抑制信贷人员的权力寻租以及潜在的道德风险,消除农民借款顾虑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要继续强化“两大工程”建设和信贷服务宣传,使农民全面了解农信社贷款原则、流程、条件和审批权限,从而避开“中介”作用,有效解决农村弱势群体融不到资、融不起资、融不好资的瓶颈制约,有效促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内外联动  强化监督

  由于冒名贷款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仅有信用社内部监督还不够,必须唤起农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信用社监督信贷员的行为,内外联动,有效防范贷款案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此项工作。

  一是建立送金融知识下乡的长效机制,将农信社的信贷政策、操作要求、阳光放贷模式传送给农民。具体方式可以采取集中举办培训班,即将村社干部、农户代表集中起来讲解,然后由这部分人员再给农户讲解;印发宣传册;给每户农民发一封告知信,提醒农民一些重要事项,比如谨慎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不要将身份证、银行卡交由信贷员保管;不要将存折、卡密码告知信贷员;告知农户如果以自己的名义向信用社借款,不管此笔款项由谁使用,农户都负有还款义务,所以提醒农户如果有他人借农户的名义借款,农户要慎之又慎,以免招债上身;提醒农民如果办理了借款业务而信贷员却没有将钱上农民的卡,请予举报等等。

  二是加强贷后检查,除了传统的贷款核对、贷款催办外,信用社主任要经常走访农户,了解信贷员的行为,掌握信贷员的履职情况。

  三是公开组织评议信贷员活动。此项工作应由信用社主任亲自组织,应设置格式化的评议表,由农户真实填写,对于农户评议结果差的信贷员,在绩效考核中应给予相应的扣分。

(邴京成)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