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多次调研测算、充分尊重基层意愿的基础上,拟定了2010年农村商业银行组建计划,进一步加快县级联社股份制改造步伐。
依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08年第3号)规定的农商行准入标准,吉林省联社按县对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缺口等指标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结果和县联社达标能力,按照银监会提出的“四个不动摇”以及有利于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有利于增强“三农”服务水平、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活力的原则要求,拟定2010年全省9家县级机构申请筹建农村商业银行。分别是:长春环城联社、榆树联社、双阳联社、吉林环城联社、舒兰联社、通化郊区联社以及延边合行和敦化联社、珲春联社。
根据上述9家联社的具体情况,吉林省联社制定了以下主要工作措施:
首先要紧紧依靠自身努力稳步达标:吉林省联社将加大力度督促县级联社抓住产权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改善业务经营,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重点在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上寻求突破。
第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策支持:积极向各级地方政府汇报改制意愿、改制困难和改制效应,逐级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产权改革领导小组,抓好改制政策协调和落实。通过地方政府现金注资、优质资产置换、打包收购、地方税费政策扶持等,最大限度地消化不良资产和亏损挂账。
第三是运用市场化手段化解历史包袱: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政府招商引资平台,广泛吸纳省内外优质企业到改制县联社投资入股。通过溢价募股、股东出资帮助消化历史包袱等手段,加快改制达标进程。
第四是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实事求是:发起人选择、股东人数、股本结构等,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历史包袱化解等,将全面符合监管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由具备资质的权威中介机构依法开展。
(李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