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 《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办法》已印发并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今后凡是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落实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委会将牵头,邀请安监、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约谈小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信息来源:厦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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