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交通拥堵困局的持续,灵活轻便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火爆,成为不少都市上班族的“代步车”。目前,全国用户规模已超过1.2亿,并且以每年2000万辆的速度增长。然而电动车超速、违章、闯红灯等现象屡见不鲜,“涉电”事故频繁发生,面对日益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日前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出“限速令”和“限期淘汰令”,欲重拳整治电动车市场。可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令”一出,引发社会广泛争议。
行车安全惹人忧
“汽车中间胡乱窜,遇见红灯随意闯;车小可挤一家人,时速高达50迈。逆行抢道都不怕,发生事故不负责;要问哪种车最牛,首先当推电动车!”网上流传的这首打油诗形象地反映出目前电动自行车的行车乱象。北京一交警说,如果电动车没上车牌,也就处罚20元,闯红灯最高罚款50元,因此这些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具备可由人力脚踏驱动的装置;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伏。
然而,许多电动自行车在设计时,关键的技术指标都超过了国家标准,马力强、时速快、“吨位高”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成为市场主流产品。电动自行车还出现了“轻摩化”趋势,重量和体积与轻便摩托车差不多,而且没有踏脚或踏脚仅起象征性作用,不能用来骑行。
据测算,当电动自行车时速达到30公里时,要想刹住车,在干路面上的距离将达到12米,这与国标规定的4米刹车距离相差了8米,而这在紧急情况下刹不住的8米常常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迅速发展背后的尴尬
业内人士指出,从2004年电动自行车行业步入快速发展的时期之后,伴随着这个行业发展的尴尬就开始了。
由于消费者希望电动自行车有更快的速度和更长的行驶距离,电动自行车厂家就纷纷更换电池,从原来的8公斤提高到16公斤,因为铅酸电池的容量和重量是成正比的。但如此以来,整车的重量就超过了40公斤,幸运的是,在1999年的标准里,40公斤的整车重量标准并不是否定项,只是推荐性条款。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说,虽然重量超标,却仍然算作是合格的。
对于时速限制,各厂家大多在出厂检测前采用限速器使电动车合乎标准要求,销售时,再告知消费者如何断开限速器以提高时速。“顾客都嫌20公里或15公里的时速太慢。时速30公里、40公里的车卖得特别好,几乎所有销售商都会应用户需求,剪掉限速器。”一位电动车经销商表示。
2010年第四季度,全国自行车工业信息中心曾在全国10省市开展了一项社会使用电动自行车调研。在其调查的20400个样本中,实测电动自行车平均重量为53.56公斤,其中小于40公斤的仅占17%;而实测消费者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大多在每小时20公里至30公里,平均为24.85公里/小时,仅有30%的人驾驶速度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
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时速较快,在2004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把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使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很多电动自行车主的行驶速度往往超过了这个限制。
据了解,由于管理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分歧过大,时速和重量仍然是最敏感的话题,新标准一直出不来。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曾在“2011国际电动汽车示范城市及产业化发展论坛上”特别强调:“安全是汽车第一位的功能,一定要安全放在电动汽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位置。无论是研发、生产、示范运行,还是维护保养等环节,都一定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条主线。”所以,电动车行业要健康发展,首先要解决所有的安全隐患,标准的制定也要以安全为前提。
(张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