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6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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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连
出台地铁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近日,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地铁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为强化大连地铁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大连地铁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出台了《大连地铁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地铁指挥部要求各参建单位一丝不苟地执行《规定》,防患于未然。重大危险源是指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及工程周边环境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不安全因素。大连地铁工程重大危险源分为施工重大危险源和环境重大危险源两类。《规定》分别明确了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确定、管理职责及控制措施;分别明确了地铁公司安委会、总工办、工程部、质安部及相关部室的责任。《规定》还明确了对重大危险源治理功过的奖惩规定,奖惩额度个人可达万元。 

  (稿件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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