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疑难:读了贵刊上期经营实务中《用光线迷住顾客视线》一文后很有收获,但人工照明又分基本灯光、二级灯光、气氛灯光等等,请解答一下这些灯光如何区分与运用。
行家:零售业专家 胡利文
释疑:基本灯光多采用吊灯、吸顶灯和壁灯的组合,来创造一个光线适宜的购物环境。
基本照明一般采用照度在500至750Lx之间的单色白光的日光灯为主。基本灯光可以是直接照明灯具也可以是间接照明灯具,这主要视商店类型、所陈列和销售的商品等具体情况而定,如面包店需要间接照射的灯光,强调出面包和各种糕点的柔和的棕色色调。
二级灯光可以采用聚光灯和泛光灯,主要是用来加强橱窗照明,使货架、货柜以及商品表现得明亮,吸引顾客注意。这一类照明光,已经具备了销售货物的功能,可以突出商品特质,吸引顾客注意。如在出售珠宝金银饰品部位,采用定向集束灯光照射,显示商品名贵华丽;在时装出售位置,则采用底灯、背景灯,显示商品的轮廓线条。
二级灯光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下射灯光。即从天花板往下照射的灯光。它能有效地照明柜台上方一定的位置,这个位置要选择好,以免玻璃橱面或柜台面产生的反射光刺激到顾客的眼睛。下射灯光的效果可以用金卤射灯的照明来实现。二是陈列柜灯光。主要用来克服玻璃橱面和玻璃滑门等产生的反射光所引起的眩光现象,陈列柜灯光如果高于视平内的商品提供照明,这种灯光容易隐蔽。它们除了能强烈照射商品外,还可向上照射,突出商品的轮廓。也可用来照明墙的上部,造成舒适的气氛。
气氛灯光又叫装饰照明,在卖场内以装饰或陪衬商品为主,兼作局部照明用的光源,主要起到美化环境、宣传商品、营造购物气氛的作用。
由于是陪衬光源,在使用时应与基本光源相协调,不要喧宾夺主,使用时不宜安装过多,亮度也不宜过强,对比不宜过大。
不同颜色的灯光引起消费者视力疲劳的程度不同,蓝色、紫色最甚,红色、黄色次之,黄绿、绿、蓝绿、淡青等色最小。因此气氛灯光应尽量不用蓝色和紫色的灯光。气氛灯光的光色要与商品颜色相搭配。如果商品本身色调较暗,则应使用较强的灯光,以突出商品形象;另外光色与商品颜色相近时,会使商品更加鲜艳,例如在肉类区上用粉红光或红光照射,会使肉类更加新鲜。在橱窗内,气氛灯光可以加用滤光片,制造出各种色彩的光,造成戏剧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