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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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稳步发展


  日本是家电产品生产大国,自2001年4月日本家电再生利用法正式实施以来,全日本废弃家电的回收处理得以稳步发展,10年来累计回收废旧家电1亿3300万台,占出货量的49.8%。

  《日本家电再生利用法》是日本建设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日本家电再生利用法》是《日本特定家用电器回收和再商品化法》的通称,是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4种废家电进行有效再生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特定法律。《日本家电再生利用法》规定消费者处置废弃家用电器,必须交给零售商,并按要求支付回收利用的费用,包括收集、运输和再商品化的费用;零售商有责任回收特定的4种废弃家电,并交付给制造商再商品化;制造商有责任回收特定的4种废弃家电;应在指定的场所回收;回收场所必须具备再商品化的条件,以利于零售商和市镇村顺利交付废弃家电;对回收的废弃家电应按标准实施再商品化。 

  自2001年4月《日本家电再生利用法》正式实施以来,全日本废弃家电的回收处理得以稳步发展,10年来累计回收废旧家电1亿3300万台,占出货量的49.8%,其中1亿3126万台得到了再商品化处理。近日,日本多家媒体报道日本环境省召开了中央环境审议会,将专门制定以小型家电为回收对象的回收制度,旨在从中提取稀有金属、贵金属等资源。该项以小型家电为回收对象的回收制度日前中央环境审议会正在讨论中,如果顺利将在今年12月份对外公布。据悉,《日本家电回收利用法》自实施后每5年都将成立小组委员会对该法进行重新评估审议,新一轮审议工作将在2013年开始,是否将液晶电视和洗衣烘干机加入到家电回收法中成为审议的一个重要内容。

(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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