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平阳等地出台的2011年度镇(乡)考核办法中将供销合作社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鹿城区督考办出台的《2011年度街道、镇条线工作考核细则》纳入“循环经济工作者集中管理服务点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点整治和建设”两项工作,相应的考核细则由鹿城区供销合作社制订。
平阳县考绩办出台的《〈2011年度镇(乡)考绩办法〉重点项目分项和条线工作考核细则》,把加强新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两项工作列为镇(乡)重要的考绩内容。2011年度各镇(乡)要完成建立2个以上农资经营网点、2个以上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发展1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以上村级综合服务社。具体考核由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负责。
将供销合作社工作列入街道、镇(乡)考绩内容充分体现当地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职能作用、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浙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