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基层信用社信贷员反映,现在的“人情网”已成为信贷员工作最难应付的困扰。他们说:“这借款,那借款,最怕熟人来纠缠。”
在信贷工作中,大多数信贷员还能把住“人情”关,坚持信贷原则,认真按照“三个办法一指引”规定办事,但也有少数信贷员冲不破“人情网”。被人情所“绑架”,办理了一些违背制度、偏离信贷轨道的贷款,使农村信用社损失了公平度,影响了声誉和形象。
说到人情,人人都有。谁没有三亲六故,人情往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上下级之间、亲朋好友之间的情分是社会和谐的一部分,应提倡和发扬。
但需要注意的是,“人情”这东西,总不是那么安分守己的,若超过一定的限度,就容易让人不顾机构规则、规章、制度的束缚,用潜规则让对方享用到超出政策法规范围之外的“好处”。这种情况若不遏制,必然导致个人以丧失原则为代价,换取不正当利益。
信贷工作尤其如此。在金融机构中,信贷工作无论对内、对外都算得上是一项高敏感、高风险性的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很强。若在工作中一味照顾人情,而对信贷法律、法规、制度漠视,不仅会使发放出去的资金难以回收,还会给少数人的腐败培育滋生的温床,给个人搭建走向囚牢的路。
要遏制人情的泛滥,首先,要教育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人情观,树立处处事事时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培育以大局为重的理念,突出在法律、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法规第一、公理第二、人情第三的办事程序,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被人情左右。力求一个“任尔东西南北风,严守合规底线巍然不动”的境界。
其次,基层社以上的领导要在执行规则方面当楷模、作表率,为下属作出好榜样,发挥榜样引领的作用。领导成员在提供贷款户名单时,需要让基层有选择地接受,不能强制基层绝对执行。同时,对于在信贷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必须严厉查处,并做好完善制度的工作,堵住人为造就的漏洞。
再其次,要强化阳光信贷工程,让监督作为控制人情的“把门人”。人情泛滥必然导致潜规则横行,要由“潜”变“显”,关键在于信贷的全过程能够亮出来、晒出去,让社会知、公众知,更让借款人知。
最后,审批贷款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办理贷款手续应有两个主办人在场,必须明确贷前、贷中、贷后和清收各段责任界限,凡因违规造成贷款本息收不回的,属于哪个阶段的问题就追究哪个阶段参与人的责任,以彰显法律、规则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