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甘肃紧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从即日起,以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消防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
省政府已成立由副省长虞海燕任组长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提出对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依法实行问责,从重从快从严处理,绝不姑息。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实事求是地给社会和遇难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 甘肃发生4起重大安全事故
今年1-10月份,甘肃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258起,死亡1209人,受伤2879人,直接经济损失11530.8万元。其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各类较大事故43起,死亡166人。其中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7起,死亡136人;工矿企业发生较大事故6起,死亡30人。
今年以来甘肃省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4月20日,兰新铁路山丹县境内小平羌隧道发生坍塌事故,死亡12人;10月29日,兰渝铁路隧道临洮县境内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死亡24人;11月13日,白银景泰县通达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7人被困,目前正在组织施救;11月16日,庆阳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20人死亡,其中2名成人,18名幼儿,受伤44人,其中2人伤势危重。
杜绝隐患 较大伤亡事故重处“一把手”
刘永富强调,目前,甘肃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要千方百计救治受伤儿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再动员再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严格执法、严格监管,对“三超一疲劳”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要坚决处罚一起。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严禁校车超载、超速、超限,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乘车安全。凡发生较大伤亡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
罗笑虎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对辖区校园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技术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严格的驾驶资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的校车立即责令停运;对于非法接送学生的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一律坚决取缔;要合理部署警力,加强对校车通行重要路段的巡逻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与学校、幼儿园建立捆绑机制,对辖区校车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严肃整治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长途客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开展全省煤矿水害隐患专项排查活动
为深刻汲取去年金塔县岌岌台子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和景泰县四个山乡通达煤矿“11·13”透水事故教训,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近日,甘肃煤监局发出通知,决定自2011年11月23日开始,至2011年12月31日结束开展全省各类煤矿水害隐患专项排查活动。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对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内容认真开展排查,把查清矿井井田及周边老窑积水情况作为排查工作的重点,从8个方面认真开展排查治理:一是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可靠。二是矿井防治水机构设立是否符合规定。三是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四是矿井探放水设备配备情况。五是矿井是否有完善的防治水综合治理措施。六是矿井是否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按规定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一次救灾演练。七是地面防洪设施是否完好,地表水害排查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八是是否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为确保专项排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业集团公司都要成立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负责协调本市(州)和煤业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包括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并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于查出的水害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使这次煤矿水害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和后续的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不认真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和不按期完成排查工作并存在水害隐患的矿井,要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