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今年起,山东省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2011年10月,诸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由6名调整为16名,承担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应急救援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将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编制由14名调整为39名,并设立安全生产监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均为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股级内设机构,所需人员按规定程序考录。
抓住了数量,能不能保证质量这恐怕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为了确保让考录进来的人员能够及时地投入岗位,诸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新增的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这与以前为了缩减开支而减少人员数量大大不同了。试想一下,增加的人员编制如果都能充分发挥其的职能,把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里,那么将减少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将极大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那么增加人员配置所加大的开销与之相比就不值得一提了。
纵观近年来的安全生产事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事故与疏于监管有关。事故暴露了我国在监管方面的漏洞,所以,加强监管势在必行。增加人员配置的做法也反映出政府方面越来越认识到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把安全监管放在了重要的位置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过,政府部门作为监管部门,应该是没有利益的。但监管部门往往会被所监管的对象所影响,在决策中替被监管者发声。所以在解决好人财物问题的基础上,如何处理好相关人员的问责权利,最终让事故降下来将成为政府考虑的重点。安全工作做得好不好,就看事故降下来没有,所以我们要在保证事故减少的前提下,权衡各个部门之间、各个人员之间的权利,让增加人员编制这件本身是有利的事情发挥它的最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