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德基、麦当劳等欧美标准化快餐大行其道,崇尚标准化管理的时代,据笔者所知,还没有一间公司把斥责管理纳入店铺运营管理体系中去。
不过,我们都无法否认,标准化管理存在诸多盲区,尤其是在对“人”的管理方面。门店管理对“事”的管理,即是对店员“行为”的管理,基本上可以通过SOP(作业标准程序: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的时间、动作、参照程序等定量、定向化的标准程序解决;但是,对于店员待客、上门作业以及Call Center顾客联络作业过程中,因顾客而异的例外事件,SOP则无能为力。或者说对店员“态度”的管理,正是SOP的盲区。
态度决定一切,对于门店及后台服务而言,态度决定服务质量。所以笔者更倾向于将门店作业管理二分化,即行为的管理,通过SOP标准程序的创建、训练、强化,提高作业效率,节省顾客购物过程中的时间、精力成本,降低顾客抱怨的几率;而态度管理方面,则必须借助人性化管理的手段,培育、影响、改变、养成。
众所周知,标准作业程序框架下的制度化管理,其核心在于配套的惩罚体系,即所谓的火炉法则。而约束性制度对于店员而言,很多人抱有侥幸或逆反性心理。这也是很多企业面临“有制度,不执行”,“有奖惩,无改变”,导致内部管理困惑的根本原因。
在此情况下,管理的二分化便成为必要。在笔者接触的店长中,遇到过很多“唯制度论”的教条主义者,也遇到过一些“反制度”的自由主义者,但这两类人群都不是好店长,或者说都不是好业绩可长期持续的店长。
在笔者看来,把批评代替处罚,把处罚代替沟通的极端作法,所缺乏的便是斥责艺术的理解和应用。尽管很多企业回避斥责,也缺乏类似的制度化管理文件。但是,遇到店员犯“错误”时,很多店长还是会“大声”地斥责。
不过,如果不懂得斥责的艺术, “大声”、“严厉”的斥责,只能招致适得其反的效果。那么,斥责艺术的关键点在哪里呢?
第一, 斥责时机的选择。松下幸之助说过:“当着顾客的面斥责店员,或夫妻吵架,是赶走顾客的‘妙方’。”从店员的接受度而言,当着“外人”或者“众人”的面被斥责,是一件丢面子的事情,“忍无可忍”之时便会产生“大不了不干”的反抗心理甚至与店长“怒目相向,拳脚相加”的过激行为。
第二, 斥责方式的选择。其中,“斥责+倾听+慰勉”的三明治斥责法是一种通用的好方法。但是,大多数店长只做到了第一点,舍弃了倾听和慰勉的环节。店长对店员的斥责,其实也是店长自我情绪控制、管理的同步过程。如果缺乏情绪管控,一味地斥责,那么店长的“火消了”,店员的“火旺了”,还是达不到“斥责是为了做得更好”的管理目的。
第三, 斥责的后续管理。很多时候,斥责始于店员的错误,终于店长自我宣泄。所以,这时候更需要后续管理,否则“积怨难平”,造成双方关系紧张。当然,更重要的是造成店员顾客服务质量下降。后续管理的关键点在于管理者的自省以及自省后的道歉。
最后,“严厉其斥,归乎其责”。作为批评的一种,斥责是一种“超级”批评。一般性地批评,可以有头无尾,而斥责则必须落到错误的根本原因上来,帮助店员彻底矫正工作行为或服务态度的错误。否则,斥责不再是一种管理手段。 (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