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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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作 创新发展 共促流通

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房爱卿

  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立足服务“三农”,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特别是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上,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参与“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等工程和项目,在推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便利群众消费、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具有双重优势。一方面,供销合作社熟悉农民、熟悉农村、熟悉农业生产,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供销合作社有丰富的城乡市场营销经验、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可有效提高流通效率。商务部将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进一步发挥整体优势,共同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一、深刻领会中央和国务院精神,充分认识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鲜活农产品流通事关国计民生,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完善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是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意见》精神,加快推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要加强规划指导,构建布局合理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制定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指导文件,推动地方制定规划,促进全国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地和主销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合理布局,构建鲜活农产品大流通主动脉。要加快流通设施建设,打造现代化流通节点。加强冷库、冷藏车等设施建设,发展冷链物流。支持电子结算系统建设,强化信息整合,及时发布权威的生产流通信息,加快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要加快培育流通主体,提高产销组织化程度。以推动流通主体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为突破口,提高产、运、销全过程组织化水平。培育农民流通专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培育大型农产品运输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开展共同和统一配送。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推动发展订单农业,提高经营规模,降低经营成本。要创新流通模式,打造稳定的产销链条。创新发展产销一体化模式,巩固发展“农超对接”模式,继续完善“农批对接”模式,发展“农批零对接”模式,探索发展直销直供模式。

  三、结合实际,创新发展鲜活农产品现代化流通

  要因地制宜,积极构建区域特色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各地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畅通流通渠道,加快完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实现区域内鲜活农产品快捷、高效、安全、低成本的流通,全力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买难”问题。要创新思路,加快转变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由重流通设施建设向设施建设和模式创新并重转变,由重流通节点建设向重流通网络建设转变。加强商流链条和网络建设规划,构建全国统筹协调发展的市场网络体系。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的公益功能。要积极探索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多种公益性实现方式,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政策扶持机制,增强农产品市场的公益功能。

  四、加强合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与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的合作,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把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完善合作机制。加强政策上的协调配合。在相关政策制定上,进一步加强协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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