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2年1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畅通结算需多方协作

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 洪美英

  目前,农村支付结算业务呈现两极分化,小额结算主要集中在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大额结算主要集中在农业银行。从地域分布看,拥有较强支付结算能力和工具的农业银行主要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山区的结算业务主要依靠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承担,但农信社具有银行本票签发、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等业务的机构,普遍集中在大的乡镇。

  此外,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的支付结算方式和工具仍以传统为主,并且由于地理、成本等的原因,使得金融机构推广新型支付结算方式的意愿不足,从而出现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部分贫困乡镇结算困难。由于金融机构经营效益、安全保障等原因,导致网点撤销、缺少金融服务,使得许多乡镇无金融机构。此外,邮政储蓄银行功能仅限于提供个人服务,除银行卡外,没有其他结算工具,对公支付结算完全依赖农村信用社网点。因此,金融机构网点锐减和布局的不合理使得乡镇支付结算水平发展缓慢。

  农村跨行支付渠道不畅。现在农村跨行支付渠道十分丰富,但使用效率偏低,主要原因是强调内控阻碍使用新的结算手段,如一些省级联社规定使用大额支付系统必须有会计人员三人以上;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只能办理银行卡和行内汇兑两种支付结算业务;在部分欠发达乡镇的银行只参加系统内交换。

  银行卡“跛足”现象影响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据对农民支付方式调查,银行卡仅次于现金,但银行卡业务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机具硬件配置不足,农村的ATM机和POS机布设较少;二是农民传统偏好使用现金,不喜欢使用银行卡;三是可申请贷记卡未普及。

  为解决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从政策监管、消除障碍、扶持业务发展、加强宣传等方面加大支付结算业务改进力度。

  强化央行服务农村支付功能。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方式的指导,帮助农村金融机构提高支付系统利用效率,及时收集和反馈农村支付结算信息,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知识培训。

  规范行为,消除农村支付结算障碍。人民银行应出台资金跨行汇划规定,禁止对已参加大额、小额支付系统的汇入行采用先直后横汇划方式,出台一些必要的处罚措施,如对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人员抑制农村资金汇路的行为,给予必要的处罚;制定一些补充支付结算方式的规定,促进农村资金汇路的畅通,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加大省辖汇票推行力度,鼓励更多的银行签发省辖汇票,缩短申请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审批时间。

  扶持推进农村银行卡业务发展。首先,重视农村用卡环境建设。要加强对发卡机构的引导,鼓励其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中心乡镇,布放ATM机和POS机具。政府部门可在加速折旧、税收、费用减免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调动上述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积极性。其次,通过有奖刷卡等方式适当降低银行卡存取款手续费率,提高农民用卡的积极性,唤醒“睡眠卡”。再其次,做大做强银行卡业务,扩大“贷记卡”的使用范围。

  着力推广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因其信用度高、见票即付的优势是农村地区有效替代携带大额现金结算的方式,应鼓励未开办银行本票的农村金融机构开办银行本票业务,继续扩大银行本票的覆盖面。

  要加大面对广大农村的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和培训力度。据了解,86.67%的农民需要了解更多的支付结算知识,重点是银行卡知识。加大农村支付结算培训需要各金融机构经常性地深入农村,用各种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相关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方法等,让农民真正了解先进支付结算手段的便捷性,从而更好受益。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