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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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小微”还需政府出手

李 博

  近年来,融资难问题始终困扰着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增长,小微企业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其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量也日渐增加。但是,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潜藏很多不足,且大多难以满足商业银行的抵押担保条件,致使小微企业时常陷入融资难的困境。

  今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小微企业:要重点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尽管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出台了放松银根等扶持政策,但各大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惜贷”现象依然严重。一是因为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是面对大型企业,在风险分类、抵押条件等方面均较少考虑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二是由于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押物,在贷款时也缺少相应的担保机构。三是小微企业缺少信用记录,银行在贷前调查时很难获得相应的信用信息。

  所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还应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

  应完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一是在政策上鼓励大型商业银行放宽贷款利率,积极探索和开发面向小微企业的多种形式的贷款。二是大力发展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

  应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由政府出面作为贷款的最终保证人,在评估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后,银行直接发放贷款,从而缓解小微企业缺少足值抵押物的状况。如果出现重大信用情况,由政府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担保成本由政府承担。

  应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征信系统。政府应首先建立起一个“以小微企业、相关政府机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体,信用登记、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小微企业征信制度。其次,应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库,将小微企业全部纳入其中,并与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做到信息透明化。其中,对恶意骗贷、无故不及时还贷的企业,应在征信记录中给予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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