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思想已经产生近200年,是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的产物。合作社一直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补充形式和一些领域的重要支持力量;新世纪,发展及利用好合作社已经成为解决市场机制弊端的一种重要理论与实践。
进入21世纪,在市场经济过度发展的环境中,合作制作为一种主要以经济为内容的组织形式在解决就业、贫困和经济发展以及满足人类民主要求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合作社思想中的平等、合作、共赢理念唤起人类对理想世界的向往和追求。
一方面,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社制度在过去的160多年中忽起忽落,仍然没有发展成社会经济与政治的主流思想。另一方面,合作制一直在发展中与市场机制共舞并角逐,在一个时期内利益互补甚至形成发展的高潮。合作社的发展始终处于一种矛盾的运动过程,人类所固有的对平等、安全的追求,一直是支撑合作社价值体系并推动合作社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合作制经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与之相适应的自成体系的合作社文化使合作社再发展成为现实。而以平等、合作、发展等共识为基础,以积极有效方式参与社会经济政治各领域发展的合作社,本身已经蕴含了人类文明的主要内容。同时,合作制的包容性与先进性的特点,使其能够为各种所有制所利用,在较长时期显现出与各种制度共存的优势,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组织形式。
第64届联合国大会宣布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主题为“合作社,让世界更美好”。联合国大会高度肯定了合作社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认为合作社是由具有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需求和愿望的独立个体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方式组成的组织。可以理解,这其中包含了人类对自身文明发展的渴望与追求。与之相对应的是,2011年12月14日,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发布报告称,发达国家贫富差距也创下30多年来最高纪录。所有OECD成员国,最富有人口(总人口的10%)平均收入已达到最低收入(总人口的10%)的9倍。报告指出,就是以平均主义享誉的国家如德国、挪威和瑞典的居民收入差距都拉大到了6倍。智利、墨西哥、土耳其、美国、以色列以及英国的国民收入差距最大,最高相差26倍。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促进了世界的发展与繁荣。同时,知识的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劳动者之间的差距和人与人之间的两极分化。目前在不同所有制的100多个国家,合作社一共拥有约8亿成员,并在全世界范围内提供了1000多万个就业机会。在世界信贷联合会工作框架下,有4.9万个信贷机构在96个国家共为1.77亿成员提供服务;欧洲合作社银行协会的4200家银行为1.49亿顾客提供服务。挪威、新西兰和美国的农业合作社占奶业生产的80%-99%;韩国的合作社占渔业生产的71%;巴西的合作社占农业生产的40%。在农村,电力合作社发挥了主要作用:孟加拉的农村电力合作社服务了2800万人;美国,900个农村电力合作社服务了3700万人,并几乎拥有农村配电线路的一半。这些合作社都有一个共同的口号,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尤其是人的全面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倘若不能转化为人的发展,就会失去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同时,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人民大众渴望在社会事务中享有应有的地位和民主权利。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合作社制度的优势显得更加符合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公平化、人性化的要求。与私有制相比,合作社作为人们劳动及资本的自愿联合,通过联合所有和民主控制及自治的企业形式,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要,既能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又更能符合人类的共同愿景。
列宁曾在《论合作制》中指出过,发展合作社要建设合作文化。文明经商需要一个时代,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文明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时至今日,我们依旧向往建立文明社会,而且正在向更加美好的方向探索。有理由相信,合作社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造就业、提供社会服务、消除贫困及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方面仍然会继续前进,并自觉成为承载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作者系中国蜂产品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