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物流中心的 意见》。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初步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统一、高效、协调的物流管理体制,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武汉市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010年的16.08%下降到14%以下,物流产值及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
为此武汉市将采取5项措施推进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理顺现代物流业管理体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大现代物流业投入。市级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从 2012年开始增加到5000万元,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三是保障现代物流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对纳入规划的现代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重点安排。重大物流招商项目用地地价参照工业用地价格进行调节优惠。 四是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抓紧制定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具体方案,研究制定现代物流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税收奖励政策。 五是调整价格及收费政策。进驻现代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对占地面积较大的物流企业,实行生活垃圾服务费缴纳优惠。
(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