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促进金华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近日,金华市供销合作社与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金华市区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市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新网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对供销合作社发展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参与农信担保、资金互助会、农村合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各类涉农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等予以财政资金扶持。(浙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