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会计核算既是依法经营的需要,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正常生产活动和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会计核算首先涉及到的是如何建账问题,这个环节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也是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忽视的。
合作社建账的主要流程
对于刚刚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建立财务核算新账。合作社建账的主要流程是:
一是编写建账表。将合作社现有的有形资产、债权债务、相关权益等,按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分门别类地归集整理,按顺序科学地填入建账表。
二是填写账簿启用表。在账簿的封面写明本账簿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和启用年度。账簿的扉页都印有“账簿启用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应根据内容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如实填写。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本账簿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记账人员的姓名等,并由有关人员盖章,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三是编排账户目录。账簿启用表的后页都印有账簿目录,编排账户目录的作用是为了便于记账和看账时方便查找账户。编排账户目录时应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类分别编制一起,便于处理业务。再根据每个账户年内可能发生的业务量的多少,合理安排每个账户应占用的账页数。
四是开设账户。按照账户目录的顺序,在各该账页的上方填写账户名称,每个账户占用的账页数必须与账户目录相符。以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业务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分录、登记即可。
对于已经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进行会计核算的,建立新账前还要进行以下两个步骤:
一是结清旧账。结清旧账、建立新账是会计年度工作的结束与开始。合作社年终决算分配以后,应及时将旧账结清,以便存档,并为下一年度建立新账做好准备。结清就是把凡有余额的账户,都要将余额结转下年,使所有的账户余额归零。其具体做法是:在12月份合计的下一行“摘要”栏里写明“全年累计”字样,计算出全年累计发生额并记入本行“发生额”栏里,用年初余额+全年累计借方发生额(全年累计贷方发生额)来复查一下余额计算是否正确,然后记入本行“余额”栏里,在下一行“摘要”栏里写明“结转下年”字样,将余额的金额记在与其记账方向相反的一方,在“余额”栏里记入“0”。除在12月份合计一行的上方划一双红线以外,还要在本页的所有空行中自上而下,自右向左划一条斜红线,以表示封结旧账。
二是登记“上年结转”余额。凡是上年年末有余额的账户,在建账时都必须依据建账表登记到新账的有关账户里,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在新账中有上年余额的账户的第一行“摘要”栏里写入“上年结转”,金额记在“余额”栏里,并指明余额的记账方向,如“借”或“贷”。不要填写到“发生额”栏,以免增加“发生额”总额。至此,新账建成,新的一年财务核算工作开始运行。
合作社建账易出现的问题
在实践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在账目结旧建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不建账,不核算。有的合作社由于理事长不重视核算、管理水平低、缺乏财会人员等原因,特别是有一些家族性质的合作社,认为合作社是自己的,建不建账、核不核算没有什么用。另外,加之部门监管不到位,从合作社建立时起就多年不建账不核算。
第二,不填写账簿启用表。账簿启用表是为了存档,便于日后查阅和明确财会人员责任而设置的。可是有的填写不齐全,有的一项内容也不填写,有的不会填写,时间长了查不清责任人员,也给事后监督带来麻烦。
第三,不及时结账。按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都要结账。而有的会计图省事不及时结账,甚至到下一年三、四月份都没有结清账目,使上年的账目敞着口。有的结账前不认真核对各种账据,使总账与明细账、账表之间数字不相符,给下年建账带来困难。
第四,不按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在账簿设置上,有许多合作社账簿设置不齐全,最突出的是不设物资保管账;在会计科目上,有的不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出现随时随意增减科目或合并科目的现象。有的随意更改科目,有的不设明细科目,如各项收入、支出、成本、管理费等不设明细科目的较多。
第五,登记“上年结转”金额不符合要求,按规定“上年结转”金额只填写“余额”栏,并指明余额的性质,如“借”或“贷”。可是有的合作社在建账时,将“上年结转”金额不但填入余额栏里,而且还填入发生栏里的“借”或“贷”,月份结账时加总年发生额里,增加了发生额指标,不能如实地反映出本期的增减变化情况。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在结下期余额时图省事,即用借方发生额合计减去贷方发生额合计等于余额的公式来结账。
第六,建账前不进行清产核资。有的合作社图省事,在建账前对合作社的有形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盘存、不清点、不核对,而是直接照抄、照搬上年末账面数,结果造成账实不符、账和权益不符等问题年年发生,并且越积越多。
四点要求 帮助合作社正确建账
结束旧账、建立新账是衡量合作社会计核算基本功的一个方面,这个环节处理的好坏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下年度的账目记载质量。因此,要求合作社财会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认真对待。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确保合作社正确建账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定期举办培训班。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进行财会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和会计规章制度,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财务会计业务知识。
二是进行现场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到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辅导,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组织相互学习交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到会计核算比较规范的合作社现场观摩,让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现身说法,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也可以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QQ群和共同邮箱等,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中遇到的问题能有多种反映渠道,能够及时获得帮助,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各地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工作纳入评选示范社的必要条件,在项目资金扶持上有针对性地予以考虑。同时对会计核算规范的专业合作社进行表彰奖励,对于不规范的予以通报批评,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作者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