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2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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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合传真


  青海农信社: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

  本报讯  为认真履行反洗钱职责,8月20日至30日,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组织了3个反洗钱工作检查组,对全系统进行了反洗钱专项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系统各行社执行反洗钱规定及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此次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查阅系统、现场辅导等方式,对西宁、海西、海东、海南、海北、黄南地区11家行社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一方面通过对不同类型的业务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和督导,将非现场检查的结果带到网点现场检查中进行验证,从不同角度核实了反洗钱业务的合规性。另一方面,通过访谈的方式,督导各行社反洗钱管理人员在思想上确立反洗钱风险防范意识,牢记反洗钱合规要求,推进全系统反洗钱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省联社掌握了各行社执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基本情况,提高了各行社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及反洗钱意识,为全面推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基础。

(魏廷强)

  福建农信社:出台股权管理指导意见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信系统的股权管理,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出台了《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股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农信系统的资本监管,同时,随着改革与发展,福建省农信系统的资本总额逐年提高,股权变更事项逐年增加,围绕股权管理的诸多命题日渐凸显。全省股本总额从2005年末的16.78亿元上升到2011年末的120.42亿元;全系统股东户数达到7.7万户,其中非职工自然人股东6.0万户;资本充足率从2005年末的负数上升到2011年末的16.67%。在此情形下,《指导意见》的出台显得尤为必要。

  《指导意见》对全省农信系统增资扩股、股权质押、股权变更、股权转让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农信社、农商银行的股权转让应设定一个受理部门、一个审核部门;股权交易受理频率要求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股权流转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股权交易价格、资金交易方式由出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协商确定;要按规定做好相关股权过户变更手续,确保股权有序流转,提高股权流转办理效率;规范增资扩股操作程序;按规定建立股份对外质押登记制度;对外充分披露财务信息等具体事项,提示股权交易风险,并提供了股权转让、质押登记簿等相关的范本,可操作性、实用性强。

  《指导意见》还引导有条件的农信社、农商银行积极搭建信息充分的股权流转平台,在营业机构或通过有关平台公布股权转让意向信息,为意向人提供可参考的近期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信息;积极引导优质法人股东收购自然人股权,优化股权结构,改善法人治理结构。

  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福建省农信社将进一步规范全省农信系统的股权变更管理,促进股权合理、有序流转,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钟文增 洪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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