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印发了《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二者都强调了支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营销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对于供销合作社而言,这又是一个“政策利好”,全系统可望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
如果有人问:与其他社会流通行业相比,供销合作社有什么优势呢?人们大概会听到这样的回答:供销合作社 “有覆盖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有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等等。
但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营销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与“拥有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尽管表面看来相差无几,但二者实际上有很大差别。
不错,“新网工程”中既有工业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又有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系统内就有以“农产品进城”为主要职责的农产品流通企业与以“工业品下乡”为主要职责的日用消费品流通企业,两类企业的数量还很可观。问题在于,一个系统内有这两大类企业,与具有“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一类企业,从根本上就不是一个概念,或者说,两者是根本不同的。
自从出现工业城市以来,就有工业品与农产品在城乡间的双向流通,这是人类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但真正出现规模化经营“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的企业,还是现代以来的事。原因在于:其一,工农业产品的性质不同,流通方式、条件、手段自然不同。其二,工农业产品的消费对象和消费方式也大不相同,经营方式、手段、策略等也大不相同。其三,工农业产品利润率即经营效益大不相同,一直以来乃至于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是工业品利润高而农产品利润低,企业的趋利性决定了它愿不愿兼营。其四,在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了两种企业分属于两种体制而难于融合为一体,即使在供销合作社这样具有双向流通功能体系内部,也难于构建真正具有双向功能的流通企业。
人们会说,不对,在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那些老少边穷地区,在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社,一般都经营日用消费品的销售和农副产品的收购,故基层社有“联购分销”与“分购联销”两种功能;“扁担精神”和“背篓精神”,都是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的双重功能集于一身的产物。人们通常所说供销合作社具有双重功能,根据就在于此。
人们知道,基层社是经营单位,多种经营是其生存必要条件,经营工业品与经营农产品属于多种经营内容。他们还可以涉足多种业务,如现在的烟花爆竹、医药用品、餐饮服务等。但作为一个经营网点,其经营的工农业产品是不能成其为具有双重功能流通企业的根据的。作为经营网络的终端,其性质只能从属于所在的供应链。一条供应链的经营性质取决于其经营主导产品的性质,兼营产品不足以改变其经营性质的。其兼营产品即使达到了相当的比重,仍然不能说企业同时具备了的主营产品与兼营产品的相同性质,其性质仍是由主营产品决定的。
那么,以“农产品进城”为职责的流通企业是否可以采取苏果、“新合作”那样的超市连锁经营模式呢?答案应该肯定的。但是,超市连锁不过是现代流通方式内容之一。对于不同产品而言,超市连锁的实现方式也是大相径庭的。比如,苏果超市由农副产品加工的日用消费品,一般常温下可储存一个月、半年以至更长时间,但对于生鲜农副产品而言,常温下的几小时甚至可以使产品变成垃圾,导致血本无归。即使是冷链物流条件下,半年、几个月的储存,成本上升和商品质量下降,都会就会形成企业的巨大负担,质量安全更要求企业付出更大的成本,日用消费品流通企业在这方面则很少再付代价。如此等等。生鲜农副产品的连锁经营可以说完全不同于工业品的连锁经营。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所属企业也可以经营工业日用消费品,同样,这些工业日用消费品也不能改变企业的性质。这也是一个流通企业很难做到农产品进程与工业品下乡同时兼顾、平行经营的原因所在。
那么,一个流通企业,如何才能做到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呢?这个问题可以从流通的全过程来考察。从生产上看,工业品在城市生产、农产品在农村生产的格局,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变,双向流通格局也会继续维持。从销售终端看,农村网点销售工业品的同时,可以承担收购农产品的功能,城市中的零售可以却不一定承担采购日用工业消费品的功能。连接城乡销售终端的物流企业,可以把一定区域城乡流通过程中的分拣、流通加工、储存、运输、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集于一身的。更重要的是,物流企业可以在城乡广大的空间上、在种类众多的工农业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基地之间,在千变万化的城乡市场上,在金融、信息等方面和国内外市场上,进行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最大限度的集成和优化,求得在城乡一体化市场上的效益最大化,包括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最佳。就是说,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网络体系,必须是基于一定空间的城市和农村较为充分的物流量和流通终端,通过对农副产品物流和工业日用消费品物流的双向供应链和相关方面进行统筹协调和集成优化,求得整体效益和长期效益的最大化和稳定性。其前提是:能够对一定区域(全国或经济区划)所有城乡经营网点和物流企业和相关方面进行时空布局上的统筹协调和运作上的集成优化。忽略了这个前提,整体效益就无从谈起,双向流通就流于表面化的空谈。因此,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断加速推进条件下,流通领域必须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改革发展,着力解决制约流通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快推进流通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才有可能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流通网络体系,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有效降低流通成本,全面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目前,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流通网络建设初具规模,网络资源的存量和增量都具备了其他系统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与真正能够实现全国和区域统一、双向流通的城乡一体化流通网络体系的要求相差甚远。举例说,在全国统筹规划基础上,打破地区分割的流通体制、建设健全城市流通终端、建设覆盖区域和全国物流体系等等,都是全系统改革发展空前艰巨的任务,又是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一句话,供销合作社要真正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双向流通网络体系,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