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贷结构的调整又是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的主攻方向和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它受国家货币传导机制的影响和调控,牵扯到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大局。笔者认为在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调整中要正确处理好五种关系。
一是变与不变的关系。即农村信贷结构的变化与支农基础地位不变的关系。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随着信用社业务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变革、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其赖以生存的支农基础地位仍没有变。农村信贷结构调整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始终保持因果关系。农村信贷结构的变化取决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促使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信贷主体业务上看,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主要来源于广大农村、农村经济和农户,其贷款投放也主要用于“三农”,二者在某种意义和程度上存在着积极的反哺和刺激作用,是互为促进和相互转化的关系。因此,在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调整中,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以信贷支农促信贷结构调整,同时还抓住国家支农惠农战略的机遇,有保有压、优增盘存,以严格的资产负债比例促进稳健自主经营。
二是多与少的关系。即总量和质量的关系,信贷资金是立社之本、效益之源,是信用社生存、发展的基础。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虽然得到了稳步增长,但也相应出现了质量不高、结构失衡、风险加剧等现象。因此,农村信用社既要保证总量的积极扩张,又要确保信贷质量的提高,做到存款低成本、贷款高效益,实现信贷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的有效统一。既不能单纯追求总量规模的盲目扩大而忽视了质量的提高,又不能过多追求质量的提高而影响了规模扩张,只有保质保量、结构适宜,才能促进信贷业务良性循环、良性发展。
三是广度和深度的关系。即适应性调整和战略性调整的关系。农村信贷结构调整是在社会经济宏观调控指导下进行的,不仅仅是解决资金供求矛盾、合理存贷比例关系、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的权宜之计,也不是一般适应性的调整,而是要提高农村信贷结构整体质量和效益,是一项事关生存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是实现稳健经营的重要手段。所谓广度,就是在不放松信贷支农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支农惠农代客理财中间业务;所谓深度就是优增盘存,提高资金效益,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积极发展信贷业务与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质量是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因此,农村信用社在调整信贷结构中,要处理好广度和深度、适应性调整和战略性调整的关系,立足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追求效益最大化,由单纯的注重数量向提高效益转变;由普通的金融产品向理财服务转变;由单一的存贷业务向多元化融资服务转变,确保信用社可持续发展。
四是调控与引导的关系。即要增强调控和引导的关系。信贷结构调整既要科学调控,又要正确引导,促其沿着科学管理的轨道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根据工作实际,加强科学引导,抓好“一个基础三个体系”,即:坚持信贷业务发展基础,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调控体系、风险预报警体系、风险防范化解体系,要通过分析预测金融经济形势,实施积极的货币信贷政策,从而进行有效调控,实现稳健经营。
五是增与减的关系。即增加利息收入和降低经营成本的关系。优化调整信贷结构的目的就是要在确保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实现效益最大化。具体而言,即努力增加利息收入和努力减少利息支出。因为在存贷利率一定的情况下,只有合理优化信贷结构,才能调节和实现效益最大化。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在扩充存款总量的基础上,通过扩大自营业务降低存款成本,提高低成本存款比重降低利息支出额。与此同时,还要在扩张贷款增量的基础上自觉遵守国家利率政策,坚持利率上浮标准,以增加贷款利息收入。可在金融政策许可的条件下,努力拓展增收渠道,扩大业务收人。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在目前经营成本偏高的情况下通过相应扩大存贷规模,并不断拓展中间业务,用足用活用好资金来实现增收增效,这既是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也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的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