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发展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云南省元谋县全县累计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42个,入会(社)成员37807人(户),其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6个,有管理人员587人,入社社员10092人(户),社员入股资金4049万元,带动农户17026户,种植面积62901亩,带动农民实现收入23513万元。发展农民专业协会194个,入会会员32763人(户);在242个专业合作组织中,已有95个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61个农民专业协会在民政局进行了社团法人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占总农户数的66%,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全县近3万多户农户规模种植12万亩土地,并组织积极开展绿色、无公害蔬菜、水果营销,有效解决了政府组织群众难和群众农产品销售难的现实问题,这支队伍已经成为推进元谋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生力军,有力地推动了元谋菜果产品生产、加工的绿色、无公害化进程。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踊跃参与农产品质量申报认证工作及申报商标注册工作。全县已获得27个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15个绿色食品(A级)认证,1个有机食品认证,9.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基本上是按照“合作社(协会)+公司”模式实施的。目前,元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大体上可以归为三大类:一是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农产品加工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农产品营销型(经纪人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存在问题分析
一是成立目的不一致,动机不够单纯。随着政府、部门出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有可能出现合作社一哄而上、无序发展的状态,从而形成规模小、层次低、组织机构松散的合作社格局。有一些牵头的农户或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为享受政府政策倾斜,跟风成立合作社,实际上并没有以合作社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还有的合作社仅为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兴办,坐等上级部门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自我发展意识缺乏,自我经营能力低下,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已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按照章程履行理事会、监事会等职责,未真正为社员谋利和服务,使社员无法体会到成立合作社的优越性,并没有真正的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二是内部管理不规范,运行质量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社员人数多的专业合作社往往在工商登记时以社员代表的身份注册,没有颁发社员证,个别实力雄厚的牵头人为达到“一股独大”的目的,工商登记时将实际没有资金入股的亲戚列入社员名单,进行变相操作。社员没有得到法律确认,其权益缺乏保障。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在合作社组织规模、业务范围扩大以后,合作社经营更加依赖专业管理人员,甚至被控制在少数管理人手中,结果是削弱了民主管理的监督作用。盈余利益分配不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产品,合作社只是按一定的价格收购,销售后的利润往往与社员不搭边,出现利益对生产者偏离现象,很难真正建立利益共同体。
三是人才引进不容易,技术力量薄弱。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多数是农民,文化水平、管理能力、技术力量等方面的素质都不高,只能依靠相关技术部门的科技人员提供技术指导,面对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没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规划和管理,难以适应新型规范化经营。合作社迫切需要信息利用、市场营销、科技服务、财务核算、经济合同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但在目前条件下合作社无法给高素质的各类型人才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很难吸引和招聘他们。
四是融资渠道不畅通,规模难以扩大。目前许多合作社产品有销路,手头有订单,但缺乏资金组织扩大再生产。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贷款需要有抵押或担保,但绝大部分合作社因缺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等抵押物,自身财务管理制度也有待规范、信息有待透明,担保机构不愿为其提供担保,大部分银行不愿为其提供贷款。
五是组织制度不健全,监管非常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章程和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合作社成员出资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健全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接受合作社成员监督。但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制度仅仅停留在应付注册登记上,没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管理难度大。
对策与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合力。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三农”工作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政府部门整合各项资金折成社员股份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注资。供销、农业、科协等涉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政策措施。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税务、工商部门要在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减免相关税费,形成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
二要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进一步改进支农方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凡是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都可以委托或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各种贴息贷款和小额贷款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缺口。进一步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村能人大户投资或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切实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活力。
三要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规范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按照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松散管理型向严谨管理型转变。
四要强化科技支撑,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活力。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科研院所,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拉长精深加工、品牌创建、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其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使专业合作社更加具有生命力。进一步扩大专业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
五要强化试点示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带动力。典型引路推进,在条件成熟的乡村或地区先行试点,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方针,每年通过开展示范合作社评比等活动,选择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农民增收作用明显、运行机制较好的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从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通过培育一批典型,总结经验,形成比较完善的做法,以点带面,推而广之,使元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要强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坚持以主导产业为支撑,切实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化建设。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把协会建成服务高原特色的新型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民进入大市场、参与大流通。加强高原特色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帮助农民推销产品,从根本上改变高原特色农产品流通不畅的现状。
(作者单位:云南省元谋县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