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的PK愈演愈烈。5月6日,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意图澄清质疑。农夫山泉认为自身产品没有问题,甚至多项指标优于地方与国家标准,并指责《京华时报》的持续报道是蓄谋已久。而《京华时报》坚持称是正常的舆论监督,强调每一篇报道都经得起推敲。
作为媒体,在行使正常的新闻报道权利时被企业威胁或干扰时,理所当然会对该企业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与报道,这无可厚非。虽然按照农夫山泉的统计,从4月10日到5月6日的连续27天,《京华时报》用了67个版反复对这一事件进行报道。
5月7日,《京华时报》再用6个版(包括头版)狠批农夫山泉。这一次,许多人认为监督有些过头了。就连《财经》杂志的执行主编何刚也在其微博上表示:过犹不及!农夫山泉恐怕没有坏到需要一家媒体如此大张旗鼓痛批吧?媒体资源具有公共性,不应被随意滥用。
在这一事件中,很多人指责农夫山泉的公关手段不力,甚至很多地方出现失误。但如果换位思考,在媒体步步紧逼,威胁到生存权的情况下,如果企业确实认为自身没有问题,那么便没有退路,只有正面回击。
因此,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的“标准之战”没有孰是孰非,双方都有足够的理由为自己辩白,都是在捍卫自己的阵地和话语权:农夫山泉在捍卫作为企业的市场生存与发展权利,京华时报在捍卫作为媒体的报道与舆论监督的权利。两者都在捍卫自己认为知道的真实事实权利。
在产品质量事件中,笔者义无反顾地支持舆论监督,尤其是对于关系到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应该成为要监督的重中之重。但同时也支持企业在面对监督时强势回应,甚至高调维权,尤其是在中国现行的市场环境下,这样的企业越多越好。
因为这对消费者有百利而无一害。只有真正没有问题或者问题较少的企业,才敢于应对外界的质疑与批评。也只有媒体监督越深入,企业回应越高调,是否真有问题才能暴露得越彻底,产品质量才能最大程度在内外因环境的共同作用下得到有效改善与提升,公众才能最大程度受益。
具体到农夫山泉,在对待产品质量问题上同样没有回旋余地。真有问题,农夫山泉就必须承担责任,付出代价;没有问题,那就摆事实,讲道理,澄清误会,这样会更赢得市场、消费者包括媒体的尊重。
遗憾的是,目前更多仍然是很多企业出于害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或者自身的确问题不少,甚至千疮百孔,在媒体质疑时保持沉默,或者以花钱做广告、合作或公关的形式,摆平媒体和记者。这种做法最不可取。
中国企业在媒体面前一直以弱势形象存在,这一不正常的现象需要得到改观,农夫山泉在这一事件中的许多具体做法确有值得商榷之处,但敢于站出来与媒体对质的勇气是值得肯定的。然而企业也须明白,媒体有提出质疑的权利,有行使正当监督和报道的权利。媒体的监督是建设性的,而不是毁灭性的。企业更应该欢迎媒体更严格的监督,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在质量问题上悬起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不在产品质量上做文章。在这一点上,农夫山泉需要有更谦逊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