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高青县法院改进执行方式,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和执行措施相结合,积极促成执行和解,有效化解执行难题。
2012年以来,执行案件通过和解结案达到结案数的60%。该院充分运用社会组织的力量,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对被执行财产难以发现的,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对被执行人系危困、改制、拟破产企业的,综合运用执行担保、以物抵债等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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