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4年2月1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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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 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从深化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深化市、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密切各层级之间的有机联系,提升服务规模化能力,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参与农村合作金融业务等6个方面明确综合改革的途径;并正在加紧制定先期进入试点的海口等4个市、县社的综合改革实施细则。

    本报讯 从海南省供销合作社获悉,海南省社以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海南省社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获得省政府的同意,海南省社正在加紧制定先期进入试点的海口等四个市、县社的综合改革实施细则。

    海南省社根据中央2014年一号文件和总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要求,分省社党委、理事会、中层干部及市、县社主任会议等层次作了多次专题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推动热带特色农业向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转型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要。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势在必行,迟改不如早改。海南省社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简纯林为组长、省社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组织精干人员起草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从深化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深化市、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密切各层级之间的有机联系,提升服务规模化能力,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参与农村合作金融业务等6个方面明确综合改革的途径,对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主要体制机制障碍制定了有效之策。

    方案提出,从2014年3月份开始,先行在海口、三亚、琼海、临高等4个市、县试点,2015年在全省各市县全面推进,确保在2016年年底,全省供销合作社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把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载体和实现海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托。

    目前,该方案已得到海南省政府同意,上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李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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