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优质安全畜牧业的意见》,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逐步解决近年来该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多发、畜牧业标准化产业化程度不高、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等越来越突出的问题。
据了解,到“十二五”末,山东省畜禽标准化养殖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5%以上;纳入产业化体系的养殖场户达到85%以上,无公害畜产品等优质安全产品认证覆盖率达到70%以上;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创建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安全监管示范县40个。到2020年,建成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支撑有力、覆盖全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检打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执法机构,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执法机构要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查处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建立示范推进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创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探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同时,构筑质量追溯体系。以肉、蛋、奶等大宗消费产品为对象,探索建立现代信息技术追溯平台,逐步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探索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追溯管理试点,推行优质安全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倒逼机制和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鲁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