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多项政策措施,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意见》明确,从明年开始,宜春市政府每年安排扶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200万元,对当年形成实际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奖补或贷款贴息;为形成合力,建议各县(市、区)政府也设立引导资金,丰城、樟树、高安每年不少于100万元,袁州、上高、万载、奉新、宜丰不少于80万元,铜鼓、靖安不少于50万元。为稳定全市化肥生产和市场价格,市本级已将淡季储肥贴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求各县(市、区)也要将淡季储肥贴息列入财政预算,丰城、樟树、高安每年不少于30万元,袁州、上高、万载、奉新、宜丰不少于20万元,铜鼓、靖安不少于10万元。
《意见》提出,要创新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经营机制,提升活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开拓农村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等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民合作示范社建设;基层社(中心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建议各县(市、区)要将基层社(中心社)的建设和用地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用地上给予充分保障。
(简小涛 陈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