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新疆农村信用社通过开展“阳光信贷”活动,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做到利率公开、政策公开、信息公开、流程公开,使信贷业务各类信息都公开化、透明化,有效规范和约束了信贷人员行为,更好地展示了信用社良好的社会风貌,提高了社会对信用社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实现了社农双赢。
截至目前,新疆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1706.75亿元,较年初增加244.03亿元,增长16.68%,涉农贷款余额1220.42亿元,较年初增加175.59亿元,增长16.81%,占各项贷款的71.51%。
一条主线 两大目标
引领“阳光信贷”工程
围绕“改革发展、提质转型”这条主线开展“阳光信贷”工程。新疆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占贷款总量的70%,70%的业务总量来自于“三农”,70%的利润来自于农业,70%的业务阵地在农村,70%的客户为农牧民。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新疆区联社党委班子深刻认识到,只有以开展“阳光信贷”为载体的活动,才能确保农户小额贷款的广覆盖、可持续,深化改革才有深厚的土壤,提质转型才有广阔的空间。
普惠民生、社农双赢是农村信用社的基本价值取向,而阳光信贷工程就是实现这两大目标的桥梁与纽带。“阳光信贷”活动自2012年开展以来,全区83家行社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成效明显。
库尔勒市联社为掌握信贷工作发放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相关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当地农户,自2012年以来,每年3-4月,都会组成专门的工作组走访个别乡镇党政,了解广大农户春耕生产信贷资金需求情况,详细介绍春耕备耕生产贷款发放及信贷支持“三农”的做法,并了解联社信贷工作人员办理贷款过程中是否规范透明,有无违纪违规的行为。
可以说,此类走访工作是新疆农村信用社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一个缩影和延续。将整肃行风行纪作为重点常态化工作开展,通过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警示教育、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入户民意测评等措施,切实提高了员工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大因素
呼唤“阳光信贷”工程
此前,新疆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超额授信。个别联社个别信贷员不了解农户经营成本,授信额度明显超过农户经营规模所需的资金需求,农户收入无法覆盖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产生不良和挪用、借名和民间借贷;不经实地调查、不核实农户提供资料的真伪,在不了解农户真实的经营规模的情况下,对农户进行授信,出现农户骗贷等严重问题;对共同经营的农户同一家庭成员,如夫妻、子女等多人重复授信,未严格落实农户以户为单位授信的规定;承包人已将土地转包给承租人,但对承包人和承租人分别授信和重复授信。二是担保无法落实。保证人的经营收入明显低于借款本息,保证能力严重不足,还款来源无法落实;抵押担保不合法和抵押登记手续不规范,如对明确规定不得办理抵押和不得转让的土地经营权办理抵押,土地发包方不出具抵押承诺函或抵押承诺函约定不清,不签订抵押合同等。三是未落实岗位制约。在操作信贷管理系统时,一人多岗现象较为普遍,一人在系统中完成调查、审查、审批流程,发放贷款,内控制度形同虚设,风险隐患很大。
基于上述几个因素,“阳光信贷”工程迫在眉睫。必须将“阳光信贷”活动常态化,将每一笔信贷业务暴露在阳光下,号召全体员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杜绝在贷款发放过程中的以贷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四个结合
细化“阳光信贷”工程
一是“阳光信贷”活动与专项治理年活动相结合,切实整治管理不到位、调查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治理与整改的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和部署,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
二是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相结合,立查立改、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查证查实,彻底整改;今年以来,新疆区联社班子成员就先后多次围绕春耕备耕、支持畜牧业发展、农民信贷结构调整等当前难点热点问题,轻车简从,有针对性地赴南北疆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工作。
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到信贷工作开展的各环节,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坚决根除信贷领域的消极腐败行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策划好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每年7月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利用廉政教育月的有利契机,加强区联社机关和各行社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在每年5月的“阳光信贷”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安排部署好有关工作,带领员工们深入学习。
四是与规范信贷管理相结合,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信贷流程,确保评级授信结果真实、准确。做到“一承诺、两公示、三公开”:向农户承诺限时办贷,对农户评级授信、年检公示到村,公开信贷操作流程、公开差别利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