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上所有的地方,广告圈都充斥着自以为是、胆识过人的无政府主义者。全球第五大广告公司灵智整合行销传播集团的董事长鲍勃·施密特飞到戛纳去发表“打破规则”的演说。TBWA广告公司的网站上写着:“改变规则。”
每一个创意总监和他的弟兄们都在说着粉碎障碍、颠覆禁忌、冲破束缚。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要是束缚定得清清楚楚、有理有据、真实可靠,文案人员、客户和消费者的日子都要好过得多。
打破规则的代价
1997年,马萨诸塞州穆伦(Mullen)公司接下了通用汽车认证二手车业务的广告生意。当时,其他汽车厂商早就建立了“认证二手车”项目,所以,穆伦公司认为,既然是后来者,通用汽车必须采用与众不同、出人意料的大胆做法。
其中一段广告片展示了一组孩子们从事各项体育运动的蒙太奇画面。一开始,三个冰球手从车库里走出来,接着,又走出来一个胖乎乎的小高尔夫球手,再然后是一个打呵欠游泳的姑娘。画外音是教练在鼓励他们:“你们是冠军,知道吗?来,做出个要上场比赛的样子。就是这样,去吧。”
播放到这里,影片看起来像是传统的耐克球鞋励志广告。可紧接着又出现了一个孩子,打扮成狗的样子,整套衣服都是用空罐头盒子拼起来的。一个小姑娘愤怒地走在人行道上,像是刚刚打了架。之后,又出场了一个拉小提琴的小男孩和一个穿着舞蹈服、闷闷不乐的小姑娘。
终于,孩子们需要的东西总算揭晓了:游乐园!于是,广告里的冰球手、舞者和“罐头狗”全都等着大人用一辆迷你小货车载他们去游乐园。最后,画外音跳出来告诉你这段道德励志片的含义:“向您介绍二手车。全部经过重新调试,质量有保证,立刻能上路。通用汽车公司认证。”
穆伦公司拍摄的生活片段的确很可贵,但人们并不需要认证二手车来说明,要关爱孩子,鼓励孩子。至于汽车的用途吗?问题不在于广告揪着显而易见的事情瞎啰嗦,而在于广告啰嗦错了重点。把关爱和汽车的好处踢到一边,卖场在哪儿?价格如何?质量担保的是哪些方面?
这场广告活动的确搞得非常出人意料。自然,也非常不成功。通用汽车和穆伦公司很快就分道扬镳了。很多时候,打破规则意味着婚姻解体,合作告吹。
“1984”悖论
从事广告创意工作的人,非常痴迷于自己幻想出来的“前卫神话”,总觉得自己是一群危险的叛逆分子,一群不用安全网就在高空作业的大胆年轻人,一群靠重塑现状来定义自我的艺术家。这并不是一种健康且有成效的想法。
名为“1984”的广告,兴许可算得上是广告史上最了不起的作品之一。它由Chiat/Day公司提供创意,由著名导演雷德利·斯科特执导,表现了乔治·奥威尔笔下的未来噩梦:电视屏幕上,残暴的“老大哥”对着礼堂里一群表情麻木、神色呆滞的臣民训话。臣民们安分地坐着,眼里没有半分生气,可过道里却跑来一个年轻姑娘,她身材苗条、动作分外灵活。她挥动着一柄大铁锤,抡着它原地转了几转,然后把它朝着巨大的屏幕扔了出去。屏幕炸开,老大哥的形象消失了,奴隶们获得了自由。此刻传来了画外音:“苹果推出麦金塔。所以,1984年不再非得像《一九八四》了。”
“老大哥”就是IBM,当时若隐若现、控制信息的暴君,麦金塔则是无所畏惧的解放者。对勇敢的叛逆者来说,麦金塔是一种工具,更重要的,它还是独立的象征。不用说,这一套如今听起来很荒谬,因为不管从规模还是形式上看,IBM跟万知万能、只手遮天的老大哥一点儿都不搭调。很明显,微软才是“老大哥”。但当时的情况有点不同,总而言之,这段广告的确是饱含着情绪张力的杰作。
从线性、逻辑、理性和信息沟通的常规尺度来看,它也是广告史上最反理性的一次尝试。想想看,当时的个人计算机是DOS的世界——纯粹的DOS,不是以DOS为底层的Windows。难看、黑白界面、到处都是命令提示符的DOS。而麦金塔却带来了一种革命性的全新技术,对用户很友好,还引入了图形界面和鼠标,为应用程序导航。这段广告是在橄榄球联赛期间播出的,它要向全世界介绍这种非凡的新技术,却没在影片中对产品拍上哪怕一个镜头。
这种“冲破束缚”意味着什么呢?这是一场带来了惊人回报的豪赌。姑且不论它在历史上被吹嘘到多高的地位,就算现在,这种叛逆的心理诉求,仍然是苹果所有营销活动的核心。
在广告界,这被看作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商业广告,甚至还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了不起的单个广告——打破了人们能想到的每一条规则。
诚然,一流的广告全都打破了人们能想到的每一条规则,它们最天才的地方就在于,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感染了消费者。比方说,大众汽车在20世纪60年代为甲壳虫汽车打的“柠檬”广告、耐克的“想做就做”(Just Do It)。
问题是,这才不过3个例子。而每年出品的广告至少有30万,甚至300万个,这里面违背基本规则的广告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创作者们错误地以为这就是通往杰作的道路。可惜这条路通往的不是杰作,而是极度恶心。
“1984”悖论向广告公司提出了一个重大的问题。你想要培养什么样的工作氛围:是纵容员工胡来蛮干,为了所谓的突破性创意,做尽一切错误的选择,并要求他们遵守理性的传播规范,尽管不一定能创造出另一个“1984”式神作,却能把整家广告公司的业绩提高几个层次?
无需改变规则
大多数广告公司似乎选择了前者。而如果宣布成立的“加菲尔德与上帝”公司,局面会大不一样:因为事实业已证明,纪律和天才从来不是互相排斥的。
不妨做个小小的总结:回顾一下《广告时代》杂志评选出的过去25年里最出色的广告活动,看看它们是不是打破了什么规则。苹果、大众汽车、耐克、伊卡璐染发剂和安飞士(Avis)汽车租赁公司(“我们排老二,我们会更努力。”)的确采用了革命性的方法,迥然有别于此前的同类广告。但剩下的19个广告,除了打破销售规则,并未打破任何规范。
可口可乐(享受清新一刻)、米勒淡啤酒(口感更好,泡沫更少)、联邦快递(绝对,绝对不过夜)、百事可乐(百事可乐,正中味蕾)、戴比尔斯(DeBeers,钻石恒久远)、麦氏咖啡(滴滴香浓,意犹未尽)、宝洁公司的象牙香皂(Ivory Soap,纯净度99.4%)、美国运通卡(你可认识我?)、安你神头痛药(快速止痛)、汉堡王(我选我味)、滚石唱片公司(感知与现实)、金宝汤(Campbell Soup,嗯,嗯,好香),全都是以产品内在的优势为重点。
上述每一则广告都并不追求叛逆,反而是根据对品牌和消费者的洞察力、理解度,制作出一段信息,为两者建立起纽带。
《广告时代》评选出的100个最佳广告中79个都是不违背常理的作品。这些广告的创作者明白,规矩定出来,就是为了让人照着办的。也正如同蒙田在1575年所说:“莫要轻易改变已经为大众接受的规则。”